不实信息当天便被识破
当天,有网友将“馨儿徽安”的微博举报,下午4时,微博官方即发布消息,证实该微博为不实信息。
微博客户端称,用户“馨儿徽安”所发微博配图为2011年用户“李清芳real”所发剧照。且经“江宁公安”在线查询,全国警员信息库并无此人。
认为被举报人言行构成“发布不实信息”,扣除信用积分5分,禁发微博7天。
经查,“馨儿徽安”是微博认证用户,认证信息中填写的职业为平面模特。
追责
构成招摇撞骗罪女模特获刑
7月3日,丰台警方接到举报后将微博名为“馨儿徽安”的王某抓获。
今年23岁的王某为河南人,父母都是本分的农民。王某高中毕业后一直无业,于2007年底来京,先是在酒店当服务员,后又在影视传媒公司做推广工作,后来当起业余平面模特。
丰台法院审理查明,2012年7月间,王某在丰台暂住地内,为赚取微博点击率,提高知名度及获取其他利益,在其使用的微博中,冒充警察发布不雅照片及言论,该微博累计被转发500余次、评论300余次。
在法庭上,王某表示认罪。她称发布该微博没有获取其他利益的意图,只是为了好玩,而且因删除及时,没有造成恶劣影响,“我发布的是艺术照,穿的也不是真的警服。”
法院认为,王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,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,应从重处罚。鉴于王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,故酌予从轻处罚,以招摇撞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,缓刑一年。